秀山網訊 為確保迎峰度夏期間電力安全穩定供應,引導商業用戶錯峰用電,重慶市發改委印發了《關于建立商業夏季分時電價機制的通知》。根據《通知》,7月1日零時至8月31日24時,將對10千伏及以上且受電變壓器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商業用戶和執行工商業電價的非居民用戶(包括機關、事業單位等)實施商業夏季分時電價。
7月14日,國網秀山供電公司工作人員走進花燈廣場、中和廣場、武陵廣場等地,向市民及周邊商戶、酒店等宣傳分時電價及安全用電知識,引導商業用戶避峰用電,降低商業用戶用電成本,助力迎峰度夏期間電力安全穩定供應。
據了解,根據市發改委印發的《關于建立商業夏季分時電價機制的通知》,實施分時電價峰段為11∶00—17∶00、電價上浮0.19元/千瓦時,谷段為08∶00—11∶00和17∶00—20∶00、電價下浮0.23元/千瓦時。谷段電價下調力度大于峰段電價上調力度,在引導商業用戶避峰用電的同時,也可降低“夜經濟”商業用戶用電成本。
(全媒體記者 付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