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網訊 近日,司法部、民政部印發(fā)《關于2021年度“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qū))”復核工作情況的通報》,決定保留3802個村(社區(qū))“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qū))”稱號。其中,我縣龍鳳壩鎮(zhèn)龍鳳村、梅江鎮(zhèn)興隆坳村榜上有名。
據悉,司法部、民政部自2004年在全國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qū))”創(chuàng)建以來,共命名了八批“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qū))”,對促進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發(fā)揮了積極作用。為強化動態(tài)管理,切實提升“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qū))”創(chuàng)建質量,司法部、民政部每兩年對“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qū))”進行一次復核。
近年來,我縣以發(fā)展基層民主、擴大基層群眾自治、完善民主管理制度為目標,大力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區(qū)”創(chuàng)建工作。通過創(chuàng)建活動,基層法治宣傳教育和法律服務不斷強化,民主制度逐步健全,民主渠道進一步拓寬,創(chuàng)建活動已成為推動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的有效載體。
(全媒體記者 方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