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摸家底,找準污染源頭。現目前,溶溪納入“河長制”管轄范圍的有2條大河,5條小河;涉及直排口18處,工貿企業18家,小型加工廠35家,養殖場18家,小商品店45家。
二是強整治,開展控源節污專項行動。開展轄區養殖污水專項整治行動,拆除3家臨河養殖廠;開展企業污水達標整治,專項整治3家錳加工廠;開展四亂整治行動,整治河流2處,五小行業12處,開展農村“三清一改”整治行動。
三是抓項目,開展生態綜合治理。建立集鎮污水處理管網9公里,開展礦山復土覆綠工程,對現運行企業進行渣場治理,同時進行退耕還林、國土綠化行動等項目儲備。
四是建制度,建立完善專項整治長效機制。建立督查組,與“河長制”巡查工作組打捆使用,積極發動群眾參與;每月召開一次班子會,環保工作作為固定議題進行研究,環保問題發現一處、整治一處。
(通訊員 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