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網訊 17日,妙泉鎮河長辦、畜牧站再次對小浩村臨龍潭河養牛場養殖污染整治推進情況進行督查。要求業主于本月30日前按既定污染整治方案,完成雨污分離,污水池、干糞堆積池等治污環保設施修建及投運。

據悉,小浩村臨龍潭河養牛場業主蔣某,在未取得任何行政許可手續情況下,擅自在“畜禽養殖限養區”修建110㎡養殖圈舍喂養肉牛(現仍存欄牛16頭)。目前,該場所既未實行雨污分流,也未修建和配備相關污染防治環保設施,糞水直排現象明顯,對農村環境和龍潭河生態影響較大。為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實現“河長治”,妙泉鎮環保辦、畜牧站、河長辦在多次勸阻建議無效情況下,于5月中旬主動爭取縣農委、縣環保局的執法支持,現場制定了污染處理方案,并下達了5月30日為最后整改完成期限,否則強行拆除的行政命令。
(通訊員 陳先防)